江苏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者:刘念东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31

发布日期:2020-09-25                    信息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

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质量安全技术监督处副处级干部刘朝晖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7年春节前,刘朝晖先后7次收受某路桥工程建设公司、某交通科技集团公司等3家管理服务企业负责人所送的购物卡,折合人民币2.4万元。20202月,刘朝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桂亮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85月至2019年春节前,桂亮先后4次接受辖区内某餐饮娱乐企业负责人的宴请,并每次收受该负责人所送的礼金5000元或1万元,共计3万元。20208月,桂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符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9年春节前,符平先后7次共收受承接该局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负责人等所送的14条高档香烟、14瓶高档白酒,折合人民币2.06万元。20204月,符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雪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85月,王晓雪带领局机关和街道司法所5名干部赴昆明市考察学习,行程2天。王晓雪在公务活动结束后,擅自决定改变行程,带领团组一行绕道前往丽江古城、泸沽湖、香格里拉等地游玩了5天。 20206月,王晓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街道党工委书记杜新春、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克成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92月、20201月,由李克成提议,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或杜新春同意,宁海街道办事处在已足额发放考核奖的基础上,决定给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超标准发放奖金,两次合计17.2万元,其中杜新春、李克成分别领取了5692元、17542元。20208月,杜新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克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全部追缴。

阜宁县种子管理站原站长颜凤亚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2月至20179月,颜凤亚在担任阜宁县作物栽培指导站站长期间,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省级“水稻、小麦高产增效创建项目”专项资金174.97万元,其中用于违规吃喝56.33万元,违规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等23.8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13.76万元;并违规在下属农业科技服务公司报销烟酒、礼金等费用21.61万元。20207月,颜凤亚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时任县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贤利作为分管领导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江阴市云亭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钱丽君等人“私车公养”问题。20138月至20193月,钱丽君和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周辰龙、总务主任朱吴卫违规使用学生食堂柴油灶加油卡为各自的私家车加油,钱丽君花费3.2万元,周辰龙花费1.9万元,朱吴卫花费1.8万元。组织调查前,上述3人全额退缴了违纪款项。20203月,钱丽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辰龙、朱吴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