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发布者:刘念东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61

苏安院党〔201815


中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  3  2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安监局 江苏煤监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精神,针对学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一)注重调查实效。院领导应根据年度学院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和调研计划,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在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上进行交流。

(二)改进调研方法。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畅通意见渠道,完善信访接待,推进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意见箱和学院领导接待日功能的发挥,及时处理和回复群众意见。

(三)做好院外调研。加强对地方政府、院外实习基地、兄弟院校和企业等的调查研究,并以通报会、简报等形式在院内适当范围交流调研成果。

二、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

(四)压减会议数量。严格执行学院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切实做到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合并召开,不开重复会,不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

(五)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部门负责人陪会,会议尽量安排在学院内部不得随意到宾馆等高档场所开会。

(六)严控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管理规定,各类会议均不得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安排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等。

(七)提高质量效率。精简会议议程,提倡开短会,不讲套话空话。会前要加强协调酝酿,准备充分;会议进行中要充分听取意见,凝聚共识;会后要加强督察督办,按照谁主办、谁牵头负责的原则抓好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

(八)减少文件简报数量。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是可通过内部网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

(九)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论述。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

四、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

(十)合理制定考察计划。考察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不得把考察作为一种待遇,不得根据个人需要提出考察。

(十一)严格执行出访规定。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出访人数出访经费。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栏等便于知晓的方式如实公示因公临时出国的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进一步改进活动宣传

(十二)改进活动宣传。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贴近学术、贴近生活,校园网、广播台等学院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院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师生的典型事迹,协同推进学院文化建设。

(十三)加强信息公开。出台《党务公开办法》《院务公开办法》,积极推进党务院务公开,全面提升党务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六、厉行勤俭节约

(十四)简化接待安排。严格落实学院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学院的各类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招待经费预算管理,简化接待安排并按规定处理对外接待活动礼仪,严格控制来访接待规格,严禁铺张浪费以及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一般在学院餐厅安排工作餐,不用高档菜肴酒水。

(十五)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院领导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严格执行《学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不得超编制、超标准、超范围配备公务用车,不得挪用教学用车、业务用车。严格执行上级办公用房的规定,不得超标准配备、装修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必须及时腾退原办公用房。

(十六)严格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领导干部参加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活动不得领取报酬。大力倡导绿色办公,建设节约型校园。

(十七)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院领导及中层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七、强化纪律约束

(十八)严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借公务为名绕道探亲访友、变相旅游观光等。不得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不得违规领取出国补助,不得违规执因私护照赴国(境)外参加公务活动。

(十九)严守执行各类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管,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约束;强化责任意识,担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善于监督管理,勇于批评指正。

八、加强督促检查

(二十)开展对照检查。院党委成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并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严格遵守本实施办法,每年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听取分管单位和部门执行情况汇报,主动征求分管范围内相关意见建议,对照检查、加强整改。每年开展专项督查,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情况,围绕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单位、各部门每年年底要对照规定进行自查,并向院党委报告。院党政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室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财务处每年要对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二十一)落实领导责任。院党委要对党委成员执行本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党委成员要对分管单位、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制度执行、强化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

(二十二)加大查处曝光。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适当形式通报曝光查处的案件。

(二十三)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